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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生前预嘱】提前预嘱能不能轻松两代人?

2023-05-10 14:56:27

事件直击——

一则帖子引发的争论


近日,在大连一个“优雅生活40后”微信群里,大家为一件“稀罕事”已讨论了一周多,气氛虽热烈,但争论的却是一个忌讳的话题——生前预嘱


事情的缘起是这样的,群中69岁的罗阿姨的母亲,前段时间再一次进入了ICU病房,罗阿姨与老伴都知道,这一次老母亲可能真挺不过去了,但他们还不得不殚精竭虑地在医院中守候。


虽然对此两口子都是无怨无悔,但回到家,他们谈起自己的未来,却不想等自己走到生命最后一程时,再让儿女们这样劳心伤神。罗阿姨想起她的一位外地朋友曾签署过一份生前预嘱,那就是要选择在特殊情况下为自己的死亡做主。


她和老伴在网上查阅了相关的知识后做出决定:“我们也要签署这样的预嘱,在我们的最后时刻,我们希望能和儿女们在一起,而不是躺在医院里,身上插满管子。”罗阿姨将决定发到了群里,群里的百十名老友们一下子就“炸了锅”,虽然也有人对此持否定的态度,但更多人支持罗阿姨两口子的选择,纷纷表示自己也要和他们做同样的选择。


40后的热议,也波及到了儿女辈,思想更为开放的70后、80后们,触及这个话题的时候几乎异口同声:我们以后会选择生前预嘱。事实上,在大连虽然生前预嘱的概念貌似生涩,但在北京等地,已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签署大军中。


推广
一家网站的十年路


时间追溯回2006年,罗点点和她的几个朋友成立了“选择与尊严”网站,并成立了“不插管俱乐部”,提倡“尊严死”。


这个网站成为中国第一家倡导“尊严死”的公益网站,罗点点和她的朋友们期望,人们在还清醒时就写下预嘱,万一将来到了生命末期、没有恢复希望时,撤除维持生命的医疗措施,使自己自然地、有尊严地死亡。如果签署生前预嘱,需要签署《我的五个愿望》文件,内容依次是:

  • 我要或不要什么医疗服务

  • 我希望使用或不使用生命支持治疗

  • 我希望别人怎么对待我

  • 我想让我的家人和朋友知道什么

  • 我希望谁帮助我


这样的理念,当然会具有较大的争议性。乃至于网站在创办很长一段时间内,在网站上签订生前预嘱的人数都是在很缓慢地增长。如今这种情形有所改变,罗点点2011年推出《我的死亡谁做主》一书,这让网站人数开始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2013年,“北京生前预嘱推广协会”正式成立,罗点点等人在推行尊严死的道路上,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网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几年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可他们的推广,人们对“死”的忌讳正在慢慢解冻。



律师
应该纳入法律规范


不过,生前预嘱所面临的尴尬依旧存在——“无法可依”


生前预嘱更像是一份指示性文件或者说一种个人声明。法律上虽然没有禁止性规定,我个人认为,医院不能仅以病人有生前预嘱就放弃相应的治疗措施,而且生前预嘱确实应当纳入法律规范,否则即使有生前预嘱,执行起来也会非常复杂、很困难,且可能会引发纠纷。


辽宁衡平律师事务所龙啸波律师认为:“病人一旦入院治疗,就等于与医院建立了医疗合同关系,基于医院医生的职责,通常不允许放弃可能危及患者生命的治疗。即便病人入院之前签署了生前预嘱,甚至做过公证,若不经过患者本人的再次确认(本人意识清楚能表达)及家属的同意,医院和医生都不能自行采取放弃治疗措施,也就是说医院不能基于患者此前的一个单方声明而解除医疗合同。”



 医生
这是对生命完整度的要求


“我个人对此持中立态度。这种主动放弃治疗的行为,是随着人们文化程度越来越高,对生命完整度、对生存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而逐步增多的。”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肿瘤五科主任蒋葵说,“其实生前预嘱是有商量余地、有选择的。如果通过插管等手段可以有效延长患者的生命,那么当然要抢救;但若患者已经到了无法救治的时候,那么再插很多管子、上呼吸机,确实就没有必要了。不过在现实的情形中,大多数管子还是有用的。”


“我们也会反对一些晚期病人在临终之前还要非常积极地进行干预,尤其是创伤性干预我们更不赞成。”蒋葵表示,这个时候医生多数也会提出自己的意见,就病人的生活质量与可能维持的时间给家属以合理的建议,“当然我们会尊重家属和病人的意见。如果经过创伤性处理后,病人只能维持极为有限的时间,那不但会增加患者本人的痛苦,对家属来说,留下的也绝对不会是美好的记忆。”


也有病人提出过终止治疗的要求,“从医生角度来说,是否能进行这样操作,还需要从法律层面上进行规范,我们不会因病人口头上的说法或想法来决定我们的医疗行为。”蒋葵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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