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北京律师游超]了解法律法规案例分析
今年6月刚刚大学毕业,现在北京找到一家IT企业上班,但企业和我签订的是1年合同,其中3个月是试用期。我觉得这个试用期太长了,以前找过很多工作,一般提出的试用期都是1个月左右,这家企业设置这么长时间,合法吗?
请问一下,合同期限是一年,试用期最多可以签几个月?
律师解答:
企业与员工签订的试用期按照相关规定是有上限的, 二个月。
按照法律规定,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相当于每月要支付 " 双倍工资 "。
相关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照已经履行的试用期的期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本律师网内容仅供学习交流使用
手里有法律宝典 每天学一点(入门级) 微信号【beijinglvshiyouchao】
☞点击下方阅读
更精彩,就在您轻轻一点